功能主治:更年期综合征、潮热汗出、烦躁易怒、失眠多梦、头晕耳鸣、腰膝酸软、心悸不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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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黄芩、白芍、墨旱莲、人参、党参、郁金、香附(醋炙)、当归、薄荷、川芎、玄参、茯苓、法半夏、石菖蒲、牡丹皮、陈皮、干姜、白术(麸炒)、丹参、王不留行(炒)、女贞子(酒炙)。 |
巴氯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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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振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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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378 |
国药准字J2004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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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更年期综合征、潮热汗出、烦躁易怒、失眠多梦、头晕耳鸣、腰膝酸软、心悸不宁。 |
本品用于缓解由以下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痉挛:1、多发性硬化、脊髓空洞症、脊髓肿瘤、横贯性脊髓炎、脊髓外伤和运动神经元病。2、脑血管病、脑性瘫痪、脑膜炎、颅脑外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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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4~8克,大蜜丸一次1~2丸,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推荐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三次,应逐渐增加剂量,每隔3天增服5mg,直至所需剂量,但应根据病人的反应具体调整剂量。对本品作用敏感的患者初始剂量应为每日5~10mg,剂量递增应缓慢。常用剂量为每日30mg至75mg,根据病情可达每日100~120mg。儿童:每日剂量为0.75~2mg/kg体重。对10岁以上儿童,每日最大剂量可达2.5mg/kg体重。通常治疗开始时每次2.5mg,每日4次。大约每隔3天小心增加剂量,直至达到儿童个体需要量。推荐的每日维持治疗量如下:12个月~2岁儿童:10~20mg。2~6岁儿童:20~30mg。6~10岁儿童:30~60mg(最大量7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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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 2,癫痫,帕金森病,风湿性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痉挛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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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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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更年期综合征、潮热汗出、烦躁易怒、失眠多梦、头晕耳鸣、腰膝酸软、心悸不宁。 |
本品用于缓解由以下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痉挛:1、多发性硬化、脊髓空洞症、脊髓肿瘤、横贯性脊髓炎、脊髓外伤和运动神经元病。2、脑血管病、脑性瘫痪、脑膜炎、颅脑外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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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解痉药,是γ-氨基丁酸(GABA)的衍生物,为作用于脊髓的骨骼肌松弛剂、镇静剂。该药通过激动GABAβ-受体而使兴奋性氨基酸如谷氨酸、门冬氨酸的释放受到抑制,从而抑制单突触和多突触反射在脊髓的传递而起到解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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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4心悸气短症状明显,应去医院诊治。5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溃疡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本品具镇静作用,服药后驾车或操纵机器应注意。3.停药前应逐减减量,以防反跳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