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质增生、颈椎病、肩周炎、腰椎间盘突出、跌打损伤、扭伤、挫伤、骨折、脱臼、陈旧性骨折、股骨头坏死、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软组织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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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丁公藤、麻黄、当归、干姜、白芷、海风藤、乳香、三七、姜黄、辣椒、樟脑、肉桂油、金不换、薄荷脑。辅料为橡胶、氧化锌、松香、羊毛脂、黄凡士林、月桂氮卓酮等。 |
格列美脲。其化学名称为:1-[4-[2-(3-乙基-4-甲基-2-氧代-3-吡咯啉-1-甲酰胺基)-乙基]-苯磺酰]-3-(反式-4-甲基环己基)-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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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华润天和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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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134 |
国药准字H20010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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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质增生、颈椎病、肩周炎、腰椎间盘突出、跌打损伤、扭伤、挫伤、骨折、脱臼、陈旧性骨折、股骨头坏死、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软组织损伤。 |
用于节食,体育锻炼及减肥均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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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整片撕去盖衬,贴于患处,使弹力布弹力方向与关节活动方向一致;每次1贴,7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初始剂量及剂量调整:初始剂量为1mg,一天一次。若需要,可以增加每天的剂量。建议根据血糖监测结果,酌情增加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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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已知对格列美脲有过敏史者禁用。 2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伴或不伴昏迷者禁用,这种情况应用胰岛素治疗。 3孕妇、分娩妇女、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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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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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缺乏本品儿童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 妊娠期禁用格列美脲片。妊娠期病人应换成使用胰岛素。对计划怀孕的病人,应通知她们的医生。 2.哺乳: 由于磺脲类衍生物,如格列美脲可从乳汁中排出,哺乳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没有特别指导,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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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质增生、颈椎病、肩周炎、腰椎间盘突出、跌打损伤、扭伤、挫伤、骨折、脱臼、陈旧性骨折、股骨头坏死、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软组织损伤。 |
用于节食,体育锻炼及减肥均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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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外贴本品,对大鼠佐剂性关节炎的足趾肿胀有明显抑制作用:对小鼠棉球肉芽肿有一定抑制作用:并有一定的镇痛和扩张微血管作用。 |
本品为第二代磺酰脲类口服降血糖药,其降血糖作用的主要机理是刺激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部分提高周围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本品与胰岛素受体结合及离解的速度较格列本脲为快,较少引起较重低血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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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皮肤过敏者慎用。 2.患处皮肤溃破者及孕妇慎用。 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皮肤发红、瘙痒等症状,可适当减少贴用时间。 4.每次贴用的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 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 2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 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