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中风恢复期、半身不遂、肢体麻木、口眼歪斜、言语不清、胸痹心痛、胸闷气短。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川芎,丹参,黄芪,泽泻,三七,槐花,桂枝,郁金,木香,冰片,山楂。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沙坦酯。 |
|
生产企业 |
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478 |
国药准字H2006131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中风恢复期、半身不遂、肢体麻木、口眼歪斜、言语不清、胸痹心痛、胸闷气短。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剂量应个体化。在血容量正常的患者中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一次。对进行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剂量大于40mg没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无论进食与否,本品都可以服用。本品可以与其他利尿剂合用,也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对老年人、中度到明显的肝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的患者服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之特殊人群)。对可能的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尤其是那些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必须在周密的医学监护下使用奥美沙坦酯,而且可以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
|
副作用 |
孕妇忌用 |
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详见说明书。老年用药:临床试验中,没有观察到本品在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之间药效或者安全性方面的总体差异,老年患者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但是不能排除某些年龄较大的个别患者敏感性较高的可能。 |
|
成分 |
中风恢复期、半身不遂、肢体麻木、口眼歪斜、言语不清、胸痹心痛、胸闷气短。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具有扩张脑动脉,降低脑循环阻力及脆性,维持其正常通透性的作用,从而可增加脑组织出血,保护缺血脑组织并可降低全血及血浆黏度,增强红细胞的变形能力,降低血小板聚集及降低纤维蛋白原,改善血液流变性,使心脑循环得以改善。 |
详见说明书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忌用。2禁食生冷、辛辣、动物油脂食物。3患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出血性疾病及糖尿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应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4.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5.服药期间避免饮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