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产后恶露不绝、产后腹痛、产后体虚、产后出血、产后贫血、产后恢复不良、产后乳汁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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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益母草、党参、白术(炒)、茯苓、甘草、当归、白芍(酒炒)、川芎、熟地黄。 |
珍珠精卵液。辅料为蛋白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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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中和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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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243 |
国药准字Z1097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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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恶露不绝、产后腹痛、产后体虚、产后出血、产后贫血、产后恢复不良、产后乳汁不足。 |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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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片,一日2次。 |
口服,在月经将来之前或刚见红时开始服用,一次20毫升,一日2次,或遵医嘱,5天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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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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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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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恶露不绝、产后腹痛、产后体虚、产后出血、产后贫血、产后恢复不良、产后乳汁不足。 |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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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不宜吃生冷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期间出现其他妇科疾病时应去医院就诊。 5.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5. 严格按照说明书推荐的剂量服用,不要自行增减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