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痛经、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血块多、月经不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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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
当归、丹参、赤芍、延胡索、三棱、莪术、苦参、黄柏、土茯苓、香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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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天星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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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862 |
国药准字B20020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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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痛经、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血块多、月经不规律。 |
清热利湿,化瘀,用于因湿热瘀滞所致慢性盆腔炎的治疗,症见白带量多、色黄质稠、小腹胀痛、肛门坠胀、双侧附件增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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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10天为一个疗程,连续用药不超过三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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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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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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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痛经、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血块多、月经不规律。 |
清热利湿,化瘀,用于因湿热瘀滞所致慢性盆腔炎的治疗,症见白带量多、色黄质稠、小腹胀痛、肛门坠胀、双侧附件增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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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4.糖尿病患者慎用;5.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6.伴有赤带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7.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