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关节炎、肌肉痛、扭伤、挫伤、腰痛、神经痛、腱鞘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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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麝香、生川乌、水杨酸甲酯、颠茄流浸膏、辣椒、红茴香根、樟脑。 |
黄芪、炒白术、陈皮、麦冬、黄芩、炒山楂、炒莱菔子。辅料为炼蜜、山梨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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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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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486 |
国药准字Z44023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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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关节炎、肌肉痛、扭伤、挫伤、腰痛、神经痛、腱鞘炎。 |
健脾益胃,理气消食。用于小儿饮食不节损伤脾胃引起的纳呆食少,脘胀腹满,手足心热,自汗乏力,大便不调,以至厌食、恶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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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贴患处。 |
口服,3岁以内一次5~10毫升,3岁以上一次10~2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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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禁用; 2.开放性伤口忌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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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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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关节炎、肌肉痛、扭伤、挫伤、腰痛、神经痛、腱鞘炎。 |
健脾益胃,理气消食。用于小儿饮食不节损伤脾胃引起的纳呆食少,脘胀腹满,手足心热,自汗乏力,大便不调,以至厌食、恶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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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有皮肤病者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患儿平时应少吃巧克力及带颜色的饮料,和油腻厚味等不易消化的食品。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