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麝香镇痛膏

麝香镇痛膏

非处方 非医保

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关节炎、肌肉痛、扭伤、挫伤、腰痛、神经痛、腱鞘炎。

查看说明书
麝香镇痛膏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麝香镇痛膏
麝香镇痛膏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人工麝香、生川乌、水杨酸甲酯、颠茄流浸膏、辣椒、红茴香根、樟脑。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生产企业

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3020486

国药准字H32021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关节炎、肌肉痛、扭伤、挫伤、腰痛、神经痛、腱鞘炎。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贴患处。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1.孕妇禁用;   2.开放性伤口忌用。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成分

关节炎、肌肉痛、扭伤、挫伤、腰痛、神经痛、腱鞘炎。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有皮肤病者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