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癌、食道癌、肝癌、肺癌、贲门癌、大肠癌、宫颈癌、白血病等多种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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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乌骨藤。 |
本品活性成份为克林霉素磷酸酯。辅料:微晶纤维素、玉米淀粉、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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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中玉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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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098 |
国药准字H20040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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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癌、食道癌、肝癌、肺癌、贲门癌、大肠癌、宫颈癌、白血病等多种恶性肿瘤。 |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如厌氧菌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感染;1.呼吸道感染;2.泌尿系统感染;3.五官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注意:本品代谢产物克林霉素不能通过血脑屏障,对脑膜炎无效;对于厌氧菌感染,本品与甲硝唑有相同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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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10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0.15~0.3g(1~2片)(以克林霉素计),一日3~4次;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10~20mg,分3~4次服用。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类药物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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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服。 |
常见出现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稀便、腹泻、腹痛等,通常不影响治疗,少数病人可出现黄疸和肝功能异常,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刺脱性皮炎等过敏反应;偶有出现可逆性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嗜酸性细胞减少症。长期使用时,可引起异常口渴,极度乏力,显著体重减轻,甚至伪膜性肠炎,应进行肝功能试验及血象检查,深部真菌感染患者忌用。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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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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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克林霉素可经过胎盘进入胎儿肝中并浓缩,亦可排入乳汁中,故妇女在妊娠和哺乳期应慎用本品。儿童用药:四周以内的新生儿应慎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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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胃癌、食道癌、肝癌、肺癌、贲门癌、大肠癌、宫颈癌、白血病等多种恶性肿瘤。 |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如厌氧菌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感染;1.呼吸道感染;2.泌尿系统感染;3.五官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注意:本品代谢产物克林霉素不能通过血脑屏障,对脑膜炎无效;对于厌氧菌感染,本品与甲硝唑有相同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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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迅速直达病灶,抑DNA和RNA的合成,主动杀灭癌细胞; 2活化机体的免疫细胞(T细胞,巨噬细胞,自然杀伤细胞)和细胞因子(干扰素,白细胞介素等),增强机体自身杀灭癌细胞的能力,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和繁殖,并保护正常细胞; 3促进癌细胞的分化,减少肿瘤的恶化转移; 4对放疗,化疗有减毒增效作用,增强肺瘤细胞对放疗,化疗的敏感性,减轻毒副反应,提高放疗,化疗的效果; 5减轻肿瘤引起的疼痛,腹水等症状,同时可抑制病灶的形成,使癌细胞缺乏营养而灭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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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患者对一种林可霉素过敏时可以对林可霉素亦产生过敏反应。 2.不同菌株对林可霉素的敏感性可有相当差异,故药敏试验有重要意义。 3.肝、肾功能应减退时应慎用,除重度减退外,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克林霉素用量一般无需减少,患者有严重肾功能减退和(或)严重肝功能减退,伴严重代谢异常,采用高剂量时需做血清药物浓度监测。 4.在肠胃疾病或既往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结肠炎、抗生素伴随肠炎时应慎用,以免发生伪膜性肠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