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白内障、角膜翳、目赤肿痛、眼生翳膜、视物昏花、迎风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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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决明子、木贼、谷精草、蛇蜕、羌活、海藻、莪术、苍术(炒)、黄精、枸杞子、密蒙花、白蒺藜、蝉蜕、石决明、昆布、威灵仙、细辛、当归、何首乌。辅料为凡士林、羊毛脂。 |
硫酸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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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丹东医创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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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523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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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白内障、角膜翳、目赤肿痛、眼生翳膜、视物昏花、迎风流泪。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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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眼,一次0.05-0.1克,一日3次。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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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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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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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内障、角膜翳、目赤肿痛、眼生翳膜、视物昏花、迎风流泪。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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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食物。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涂眼内后如沙涩磨痛,流泪频频,应予停用。 4.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5.用药后视力下降明显者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