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热惊厥、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咳嗽痰黄、大便干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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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黄芩、板蓝根、葛根、金银花、水牛角、连翘、大黄。 |
珍珠层粉、葡萄糖酸锌;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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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 |
北海蓝海洋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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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0094 |
国药准字Z2010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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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热惊厥、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咳嗽痰黄、大便干结。 |
明目退翳,镇静安神。用于角膜云翳、斑翳、白斑、白内障及神经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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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2.5-5毫升;一岁至三岁,一次5-10毫升;三岁至七岁,一次10-15毫升;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5-2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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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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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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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热惊厥、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咳嗽痰黄、大便干结。 |
明目退翳,镇静安神。用于角膜云翳、斑翳、白斑、白内障及神经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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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4小时后疗效不明显者,可酌情增加剂量。 |
1.忌辛辣油腻食物、忌烟酒。 2.牌胃虚弱,消化不良,大便稀清者应予慎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