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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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薄荷、牛蒡子(炒)、板蓝根、黄芩、玄参、桔梗、僵蚕、麦冬、浙贝母、天花粉等味。 |
荜茇、细辛、高良姜、丁香、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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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慧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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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365 |
国药准字Z45020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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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止痛杀菌,防蛀。用于风火牙痛,牙龈红肿,虫蛀牙痛及一切神经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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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袋,每日3—4次。 |
用药棉蘸药水涂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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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禁食辛辣及过威食物。(2)、糖尿病患者不宜。 |
使用后可能出现口腔黏膜刺激、过敏反应、味觉改变等轻微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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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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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止痛杀菌,防蛀。用于风火牙痛,牙龈红肿,虫蛀牙痛及一切神经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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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清肺利咽.解毒退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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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烟酒、辛辣、过咸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本药性寒凉,宜饭后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使用后可能出现口腔黏膜刺激、过敏反应、味觉改变等轻微不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