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咽喉肿痛、咽干咽痒、声音嘶哑、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口臭口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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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胖大海、青果、金果榄、麦冬、玄参、诃子、甘草;辅料为糊精、甜菊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 分子式:(C14H20NNaO11)n 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50万~120万 辅料:氯化钠、氨基己酸、依地酸二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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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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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667 |
国药准字H2018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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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咽喉肿痛、咽干咽痒、声音嘶哑、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口臭口苦。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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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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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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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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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咽喉肿痛、咽干咽痒、声音嘶哑、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口臭口苦。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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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险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本品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瘙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正在使用其他药品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