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过敏性鼻炎、急慢性鼻炎、鼻窦炎、鼻息肉、鼻咽炎、鼻出血、干燥性鼻炎、萎缩性鼻炎、肥厚性鼻炎、药物性鼻炎、烟酒性鼻炎、季节性鼻炎、职业性鼻炎、儿童鼻炎、老年鼻炎、孕妇鼻炎、鼻部手术后恢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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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辛夷花,鹅不食草,银花,黄芩,白芷,甘草等药。 |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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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安康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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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536 |
国药准字B20020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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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过敏性鼻炎、急慢性鼻炎、鼻窦炎、鼻息肉、鼻咽炎、鼻出血、干燥性鼻炎、萎缩性鼻炎、肥厚性鼻炎、药物性鼻炎、烟酒性鼻炎、季节性鼻炎、职业性鼻炎、儿童鼻炎、老年鼻炎、孕妇鼻炎、鼻部手术后恢复期。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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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儿童一次1粒,一日3次。二月为一疗程。病轻者一疗程,中者二疗程,重者三疗程。与鼻康喷雾剂一起使用疗效更佳。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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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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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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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过敏性鼻炎、急慢性鼻炎、鼻窦炎、鼻息肉、鼻咽炎、鼻出血、干燥性鼻炎、萎缩性鼻炎、肥厚性鼻炎、药物性鼻炎、烟酒性鼻炎、季节性鼻炎、职业性鼻炎、儿童鼻炎、老年鼻炎、孕妇鼻炎、鼻部手术后恢复期。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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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