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慢性鼻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鼻息肉、鼻咽炎、鼻出血、鼻中隔偏曲、鼻甲肥大、鼻窦囊肿、鼻窦瘘管、鼻窦炎引起的头痛、头晕、鼻塞、流涕、打喷嚏、记忆力减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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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苍耳子,辛夷,白芷,细辛,金银花,忍冬藤,蒲公英,菊花,薏苡仁,黄岑,赤芍,桔梗,生地黄,甘草等。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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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秦皇岛皇威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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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755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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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急慢性鼻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鼻息肉、鼻咽炎、鼻出血、鼻中隔偏曲、鼻甲肥大、鼻窦囊肿、鼻窦瘘管、鼻窦炎引起的头痛、头晕、鼻塞、流涕、打喷嚏、记忆力减退等。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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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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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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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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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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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急慢性鼻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鼻息肉、鼻咽炎、鼻出血、鼻中隔偏曲、鼻甲肥大、鼻窦囊肿、鼻窦瘘管、鼻窦炎引起的头痛、头晕、鼻塞、流涕、打喷嚏、记忆力减退等。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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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本品含马兜铃科植物细辛,宜在医生指导下服药,定期复查肾功能。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