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肺热咳嗽、痰黄稠粘、咽喉肿痛、口鼻生疮、牙齿疼痛、大便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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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苓、栀子、知母、浙贝母、黄柏、苦参、桔梗、前胡、天花粉、大黄。 |
桔梗、熟大黄、天花粉、石膏、麦冬、玄参、栀子、蒺藜、蝉蜕、甘草、陈皮、菊花、车前子、当归、黄芩、赤芍、黄连、枳壳、薄荷脑、连翘、荆芥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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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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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585 |
国药准字Z22020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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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肺热咳嗽、痰黄稠粘、咽喉肿痛、口鼻生疮、牙齿疼痛、大便干燥。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暴发火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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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丸一次6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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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风寒咳嗽及脾胃虚寒者忌服。 |
使用该类药品可能引起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个别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若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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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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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肺热咳嗽、痰黄稠粘、咽喉肿痛、口鼻生疮、牙齿疼痛、大便干燥。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暴发火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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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清肺止咳,化痰通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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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咳嗽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使用该类药品可能引起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个别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若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