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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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栀子(姜制)、连翘、蔓荆子(炒)、防风、荆芥穗、白芷、黄芩、菊花、薄荷、大黄(酒炙)、黄柏(酒炒)、桔梗、川芎、石膏、旋覆花、甘草。辅料:无。 |
珍珠液、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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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乐珠制药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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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849 |
国药准字Z20073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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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干燥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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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克,一日2次。 |
滴入眼睑内,滴后闭目片刻,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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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脾胃虚寒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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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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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干燥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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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退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