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利湿退黄;用于热毒血瘀所致的急慢性肝炎、急慢性胆囊炎、胆石症、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牙龈炎、口腔溃疡、便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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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 |
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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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陪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环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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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253 |
国药准字H1095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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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利湿退黄;用于热毒血瘀所致的急慢性肝炎、急慢性胆囊炎、胆石症、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牙龈炎、口腔溃疡、便秘等。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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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滴耳.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3次.滴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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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
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 .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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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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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利湿退黄;用于热毒血瘀所致的急慢性肝炎、急慢性胆囊炎、胆石症、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牙龈炎、口腔溃疡、便秘等。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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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抑菌及抗病毒、解热、抗炎作用。 |
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 .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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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只用于点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