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肝肾阴虚、目暗不明、视物昏花、迎风流泪、头晕耳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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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煆石决明。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黄芪、党参、葛根、升麻、蔓荆子、白芍、黄柏(炒)、甘草(.性状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气微,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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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中医学院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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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536 |
国药准字Z20054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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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肝肾阴虚、目暗不明、视物昏花、迎风流泪、头晕耳鸣。 |
益气升阳,聪耳明目。用于耳聋耳鸣,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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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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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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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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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肝肾阴虚、目暗不明、视物昏花、迎风流泪、头晕耳鸣。 |
益气升阳,聪耳明目。用于耳聋耳鸣,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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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5.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突发性耳聋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2.本药用于虚性耳鸣耳聋,凡实症者慎用。3.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