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肝肾阴虚、目暗不明、视物昏花、迎风流泪、头晕耳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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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煆石决明。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磁石(煅)、熟地黄、山药、山茱萸(制)、泽泻、茯苓、牡丹皮、竹叶柴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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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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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536 |
国药准字Z62020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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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肝肾阴虚、目暗不明、视物昏花、迎风流泪、头晕耳鸣。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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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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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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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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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肝肾阴虚、目暗不明、视物昏花、迎风流泪、头晕耳鸣。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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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5.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突发耳鸣耳聋者禁用。本药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