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肾阴虚引起的潮热盗汗、五心烦热、口干咽燥、腰膝酸软、遗精、小便短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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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牡丹皮、茯苓、泽泻、知母、黄柏。 |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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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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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1223 |
国药准字B20020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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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肾阴虚引起的潮热盗汗、五心烦热、口干咽燥、腰膝酸软、遗精、小便短赤。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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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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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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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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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肾阴虚引起的潮热盗汗、五心烦热、口干咽燥、腰膝酸软、遗精、小便短赤。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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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降血糖作用:灌服本品能降低正常小鼠及四氧嘧啶糖尿病小鼠的血糖,并能减少小鼠的饮水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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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V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