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咳嗽、痰多、气短、咽痒、喉痛、鼻塞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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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荆芥、前胡、桔梗、百部(蜜炙)、紫菀(蜜炙)、陈皮、鱼腥草、薄荷、罂粟壳(蜜炙)、甘草(蜜炙)。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石决明。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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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普安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天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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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288 |
国药准字Z14021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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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咳嗽、痰多、气短、咽痒、喉痛、鼻塞流涕。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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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20毫升,一日3次。 |
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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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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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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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咳嗽、痰多、气短、咽痒、喉痛、鼻塞流涕。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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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尚未有孕妇、儿童临床应用的研究资料。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者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5、眼部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后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治疗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