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流行性感冒、病毒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腮腺炎、手足口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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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连翘、金银花、炙麻黄、炒苦杏仁、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辅料为:淀粉。 |
熊胆粉。辅料为:硼砂、硼酸、氯化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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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傣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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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国药准字Z20025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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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流行性感冒、病毒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腮腺炎、手足口病。 |
清热解毒,祛翳明目。用于急、慢性卡他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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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3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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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眼外伤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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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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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流行性感冒、病毒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腮腺炎、手足口病。 |
清热解毒,祛翳明目。用于急、慢性卡他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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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 |
1.本品为外用滴眼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本品适用于白睛红赤、目眵胶粘或白睛微红、干涩不适者;5.用药后如有眼痒、眼睑皮肤肿胀潮红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7.打开瓶盖后,7天内用完;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