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痛、胃酸过多、胃胀、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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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矾(煅),海螵蛸(去壳). |
青皮(醋炙)、柴胡(醋炙)、白芍(酒炙)、白术(麸炒)、茯苓、甘草、莲子、芡实、山楂(焦)、麦芽、使君子仁、槟榔(炒)、乌梅(肉)、北沙参、麦冬、胡黄莲(炒)。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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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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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753 |
国药准字Z20026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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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痛、胃酸过多、胃胀、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恶心呕吐。 |
健脾和胃,化食消积。用于脾胃失和所致的不思饮食,消化不良,面黄肌瘦,虫积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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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二至三岁一次1/2袋(2.5克),四至五岁一次2/3袋(3.3克)。五岁以上一次1袋(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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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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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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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胃痛、胃酸过多、胃胀、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恶心呕吐。 |
健脾和胃,化食消积。用于脾胃失和所致的不思饮食,消化不良,面黄肌瘦,虫积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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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不适用于胃寒痛,主要表现为遇寒则发,肢凉畏冷,便溏。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性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或腹胀腹痛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如怀疑患儿有肠道寄生虫,应先作大便检查,避免盲目驱虫。 6.服药时忌与茶水同时服用,以免引起呃逆。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