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痛、胃酸过多、胃胀、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恶心呕吐。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矾(煅),海螵蛸(去壳). |
石榴、白豆蔻、诃子、光明盐、肉桂、五灵脂、胡椒、山柰、荜茇、寒水石(热制)。 |
|
生产企业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753 |
国药准字Z1502044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痛、胃酸过多、胃胀、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恶心呕吐。 |
暖胃助消。用于寒热积聚,消化不良,胃胀不适,呕吐泄泻。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胃痛、胃酸过多、胃胀、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恶心呕吐。 |
暖胃助消。用于寒热积聚,消化不良,胃胀不适,呕吐泄泻。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不适用于胃寒痛,主要表现为遇寒则发,肢凉畏冷,便溏。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