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痛、胃酸过多、胃胀、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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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矾(煅),海螵蛸(去壳). |
诃子(煨)、肉豆蔻、草果仁、草豆蔻、沉香、丁香、五灵脂膏、红花、石榴子、木瓜、土木香、寒水石(平制)、翼首草、石灰华。辅料为炼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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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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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753 |
国药准字Z1097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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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痛、胃酸过多、胃胀、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恶心呕吐。 |
健脾和胃,止痛止吐,分清泌浊。用于胸腹胀满,胃脘疼痛,消化不良,呕逆泄泻,小便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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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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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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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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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胃痛、胃酸过多、胃胀、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恶心呕吐。 |
健脾和胃,止痛止吐,分清泌浊。用于胸腹胀满,胃脘疼痛,消化不良,呕逆泄泻,小便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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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不适用于胃寒痛,主要表现为遇寒则发,肢凉畏冷,便溏。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小儿,年老体弱者,请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肝肾阴虚头晕血压高者,不宜服本药。6.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不宜服本药。7.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同时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