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凉血解毒、消肿止痛;主治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肿痛、大便秘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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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栀子、金银花、黄芩、黄柏、大黄、黄连、知母、天花粉。 |
山楂、六神曲(麸炒)、麦芽(炒)。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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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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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442 |
国药准字Z11020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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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消肿止痛;主治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肿痛、大便秘结。 |
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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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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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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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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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消肿止痛;主治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肿痛、大便秘结。 |
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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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