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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丹草颗粒

灵丹草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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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所致的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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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丹草颗粒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灵丹草颗粒
灵丹草颗粒
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主要成分

臭灵丹。辅料为蔗糖、乳糖、淀粉、糊精。

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等。

生产企业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比利时S.A.ALCON-COUVREUR N.V.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634

H2015008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所致的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每次1~2滴或根据病情需要滴眼。

副作用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胃肠不适、口干、头晕等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所致的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胃肠不适、口干、头晕等不良反应。

1、使用本品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或持续72小时以上,应停用本品,并请医师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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