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灵丹草颗粒

灵丹草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所致的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查看说明书
灵丹草颗粒
1 / 1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灵丹草颗粒
灵丹草颗粒
阿昔洛韦滴眼液
阿昔洛韦滴眼液
主要成分

臭灵丹。辅料为蔗糖、乳糖、淀粉、糊精。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其化学名称为9-(2-羟乙氧甲基)鸟嘌呤。

生产企业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634

国药准字H3202338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所致的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滴入眼睑内,每2小时一次。

副作用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胃肠不适、口干、头晕等不良反应。

本品滴眼后一般耐受性良好,可引起的不良反应有灼烧刺激感、结膜充血、浅点状角膜病变、滤泡性结膜炎、眼睑过敏和泪点阻塞等,一般发生率较低。

禁忌

成分

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所致的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胃肠不适、口干、头晕等不良反应。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避免与眼睛接触;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使用后如有不适,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

(点击可直接拨打电话)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