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排脓消肿;主治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扁桃体炎、咽喉炎、鼻炎、尿路感染、皮肤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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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 |
桑叶、野菊花、一枝黄花、枇杷仁、桔梗、芦根、甘草、薄荷油。辅料为:蔗糖、糖精钠、糊精、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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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
四平市吉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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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527 |
国药准字Z22023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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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排脓消肿;主治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扁桃体炎、咽喉炎、鼻炎、尿路感染、皮肤感染等。 |
风热感冒、咳嗽、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口干、咽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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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20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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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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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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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排脓消肿;主治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扁桃体炎、咽喉炎、鼻炎、尿路感染、皮肤感染等。 |
风热感冒、咳嗽、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口干、咽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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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