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流感、上呼吸道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腮腺炎、病毒性肺炎、病毒性肝炎、病毒性心肌炎、病毒性脑膜炎、带状疱疹、单纯疱疹、水痘、风疹、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手足口病、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乙型脑炎、狂犬病、艾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带状疱疹、单纯疱疹、水痘、风疹、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手足口病、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乙型脑炎、狂犬病、艾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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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 |
化学名:6-溴-4-(二甲氨甲基)-5-羟基-1-甲基-2-(苯硫甲基)-1H-吲哚-3-羧酸乙酯盐酸盐一水合物分子量:C22H25BrN2O3S·HCl·H2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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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涟水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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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230 |
国药准字H2006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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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流感、上呼吸道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腮腺炎、病毒性肺炎、病毒性肝炎、病毒性心肌炎、病毒性脑膜炎、带状疱疹、单纯疱疹、水痘、风疹、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手足口病、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乙型脑炎、狂犬病、艾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带状疱疹、单纯疱疹、水痘、风疹、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手足口病、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乙型脑炎、狂犬病、艾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 |
用于防治流行性感冒和其它急性呼吸道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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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0.2g,一日3次,服用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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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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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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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在俄联邦,阿比多尔可用于2岁以上儿童的流感治疗。我国尚无相关儿童临床研究数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的疗效与安全性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65岁以上老年人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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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流感、上呼吸道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腮腺炎、病毒性肺炎、病毒性肝炎、病毒性心肌炎、病毒性脑膜炎、带状疱疹、单纯疱疹、水痘、风疹、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手足口病、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乙型脑炎、狂犬病、艾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带状疱疹、单纯疱疹、水痘、风疹、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手足口病、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乙型脑炎、狂犬病、艾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 |
用于防治流行性感冒和其它急性呼吸道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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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为预防和治疗流行性感冒药,通过抑制流感病毒脂膜与宿主细胞的融合而阻断病毒的复制。体外细胞培养试验直接抑制A、B型流感病毒的复制,体内动物试验降低流感病毒感染小鼠的死亡率。毒理研究长期毒性:本品连续灌胃给药,大鼠100—125mg/kg6个月、犬25mg/kg6个月,未见明显毒性反应。生殖毒性:本品对大鼠无致畸胎作用。遗传毒性:本品经体内、外试验,未见致突变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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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