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通便:咽喉肿痛、牙痛、口舌生疮、目赤眩晕、便秘、小便黄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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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 |
布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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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省芙蓉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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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3111 |
国药准字H1999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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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通便:咽喉肿痛、牙痛、口舌生疮、目赤眩晕、便秘、小便黄赤。 |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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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按体重一次5~10mg/kg。或参照年龄、体重剂量表,用滴管量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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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类消炎药有过敏反应者禁用。2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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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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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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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通便:咽喉肿痛、牙痛、口舌生疮、目赤眩晕、便秘、小便黄赤。 |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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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非甾体类解热镇痛消炎药,作用机制是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发挥解热、镇痛、消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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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将本品和其它所有药物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2.连续用药三天以上发热或疼痛仍未缓解者需请医生诊治。3.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它的解热镇痛药物。4.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