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咽痛、鼻塞、流涕、乏力、肌肉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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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独活、羌活、人参等。 |
头孢克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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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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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70107 |
国药准字H1096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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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咽痛、鼻塞、流涕、乏力、肌肉酸痛。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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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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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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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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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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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咽痛、鼻塞、流涕、乏力、肌肉酸痛。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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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嗽咯吐黄痰。 3.服药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及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孕妇及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