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咽痛、鼻塞、流涕、乏力、肌肉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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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独活、羌活、人参等。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红霉素0.01克,辅料为: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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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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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70107 |
国药准字H44023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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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咽痛、鼻塞、流涕、乏力、肌肉酸痛。 |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小面积烧伤、溃疡面的感染和寻常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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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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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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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见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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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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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咽痛、鼻塞、流涕、乏力、肌肉酸痛。 |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小面积烧伤、溃疡面的感染和寻常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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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对大多数革兰阳性菌、部分革兰阴性菌及一些非典型致病菌如衣原体、支原体均有抗菌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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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嗽咯吐黄痰。 3.服药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及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孕妇及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