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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灵颗粒

感冒灵颗粒

非处方 非医保

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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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风寒感冒、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咳嗽咽痛、四肢酸痛、恶寒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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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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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感冒灵颗粒
感冒灵颗粒
头孢呋辛酯片
头孢呋辛酯片
主要成分

岗梅、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薄荷油、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辅料为蔗糖、乙醇。

头孢呋辛酯

生产企业

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4020972

国药准字H2002019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风寒感冒、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咳嗽咽痛、四肢酸痛、恶寒发热。

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淋病、其他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副作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成分

风寒感冒、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咳嗽咽痛、四肢酸痛、恶寒发热。

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淋病、其他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类(cephamycins)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类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如发生轻度假膜性肠炎,停药即可,但对于中、重度假膜性肠炎患者,须对症处理并给予抗艰难梭菌的抗菌药物。5.本品应于餐后服用,以增加吸收,提高血药浓度,并减少胃肠道反应。6.本品应吞服,不可嚼碎。7.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高铁氰化物血糖试验可呈假阴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和抗坏血酸氧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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