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牙龈炎、口腔黏膜炎、咽炎及牙科手术后控制口腔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醋酸氯己定,化学名称为:1,6-双(N1-对氯苯基-N5双胍基)己烷二醋酸盐。 |
硫酸阿托品 |
|
生产企业 |
北京麦迪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189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牙龈炎、口腔黏膜炎、咽炎及牙科手术后控制口腔感染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
用法用量 |
含漱.成人:一次10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一次含嗽2~5分钟后吐弃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或口腔黏膜浅表脱屑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牙龈炎、口腔黏膜炎、咽炎及牙科手术后控制口腔感染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菌防腐剂,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大肠杆菌、厌氧丙酸杆菌以及白色念珠菌有杀菌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