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阴降火、补肺止咳。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咯血、胸肋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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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龟甲(醋制)、牡蛎、鳖甲(醋制)、地黄、熟地黄、天冬、百部(蜜炙)、阿胶、北沙参、龙骨、紫石英(煅)、麦冬、熟大黄、白及、川贝母、蜂蜡。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嗪甲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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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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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637 |
国药准字H21022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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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降火、补肺止咳。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咯血、胸肋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 |
本品仅对分枝杆菌有效。与其他抗结核药(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及乙胺丁醇)联合用于治疗结核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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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骨结核患者每次用生鹿角15克煎汤服药。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每日15~20mg/kg顿服,或50~70mg/kg,每周2~3次;每日服用者最高每日2g,每周3次者最高每次3g,每周服2次者最高每次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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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外感引起的发热恶寒、咳吐黄痰者忌用。 |
发生率较高者:关节痛(由于高尿酸血症引起,常轻度,有自限性);发生率较少者:食欲减退、发热、乏力或软弱、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畏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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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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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阴降火、补肺止咳。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咯血、胸肋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 |
本品仅对分枝杆菌有效。与其他抗结核药(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及乙胺丁醇)联合用于治疗结核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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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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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交叉过敏,对乙硫异烟胺、异烟肼、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相似的药物过敏患者可能对本品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与硝基氰化钠作用产生红棕色,影响尿酮测定结果;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 3.糖尿病、痛风或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 4.应用本品疗程中血尿酸常增高,可引起急性痛风发作,须进行血清尿酸测定。 5.本品亦可采用间歇给药法,每周用药2次,每次50mg/k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