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药物稀释剂;2.适用与需非口服途径补充水分或能量的患者的补液治疗,尤其是下列情况:(1)糖尿病患者的能量补充剂;(2)烧创伤、术后及感染等胰岛素抵抗(糖尿病状态)患者的能量补充剂;(3)药物中毒;(4)酒精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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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250ml含果糖6.25g与葡萄糖6.25g。 |
葡萄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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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佳乐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金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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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013 |
国药准字H20013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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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药物稀释剂;2.适用与需非口服途径补充水分或能量的患者的补液治疗,尤其是下列情况:(1)糖尿病患者的能量补充剂;(2)烧创伤、术后及感染等胰岛素抵抗(糖尿病状态)患者的能量补充剂;(3)药物中毒;(4)酒精中毒。 |
补充热能和体液。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进食不足或大量体液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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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用量视病情需要而定。成人常用量为每次250~1000ml,滴注速度应低于0.5g/kg/hr(以果糖计)。 |
1 补充热能患者因某些原因进食减少或不能进食时,一般可予10%~25%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并同时补充体液。葡萄糖用量根据所需热能计算。2 全静脉营养疗法葡萄糖是此疗法最重要的能量供给物质。在非蛋白质热能中,葡萄糖与脂肪供给热量之比为2:1。具体用量依临床热量需要量决定。根据补液量的需要,葡萄糖可配成25%~50%不同浓度,必要时加胰岛素,每5~10g葡萄糖加正规胰岛素1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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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遗传性果糖不耐受患者及痛风患者和高尿酸患者禁用。警告:英警惕本品过量使用或不正确使用有可能引起危及生命的乳酸性中毒,未诊断的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症患者使用本品时有可能有致命的危险。 |
1脑、肾、心脏功能不全者;2血浆蛋白过低者;3糖尿病及酮症酸中毒未控制患者;4高渗性脱水患者;5高血糖非西症高渗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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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如有必要,可按年龄、体重及病情计算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仅在明确需要使用时,才可将本品用于孕妇。 老人注意事项: 一般老年患者身体机能降低,输注速度应减慢,注射剂量应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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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药物稀释剂;2.适用与需非口服途径补充水分或能量的患者的补液治疗,尤其是下列情况:(1)糖尿病患者的能量补充剂;(2)烧创伤、术后及感染等胰岛素抵抗(糖尿病状态)患者的能量补充剂;(3)药物中毒;(4)酒精中毒。 |
补充热能和体液。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进食不足或大量体液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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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营养药。本品为复方制剂,由果糖与葡萄糖等量混合制成。果糖代谢可绕过糖酵解的限速酶一磷酸果糖激酶,代谢速度较快,可有效降低血糖波动,由于果糖激酶活性不依赖胰岛素的调控,果糖可在无胰岛素的情况下代谢为糖原;葡萄糖代谢速度较果糖慢,可持续供能。本品极少依赖胰岛素参与代谢,能源利用率显著大于单糖,可减少临床酮症酸中毒的发生率,在快速充分提供能量的同时对血糖水平波动的影响明显小于葡萄糖。转化糖和蔗糖的对比研究表明,糖耐量正常及异常患者使用转化糖后两组间血液葡萄糖水平无明显差异,糖耐量异常患者使用转化糖后血液胰岛素水平的增加明显小于使用蔗糖。全身过敏性试验,溶血性试验和血管刺激性试验等三项研究表明,转化糖注射液的安全性较高,未发现不良反应。 |
葡萄糖是人体主要的热量来源之一。钠和氯是机体内重要的电解质,主要存在于细胞外液,对维持人体正常的血液和细胞外液的容量和渗透压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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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重肝病患者、肾功能不全患者、有酸中毒倾向以及高尿酸血症患者慎用;糖尿病患者不宜过多输注。 2.本品过量使用或不正确使用有可能引起严重的酸中毒,故不推荐肠外营养中完全替代葡萄糖。 3.水肿及严重心功能不全者应严格控制输液量。 4.本品不得用于甲醇中毒的治疗,因其能加剧甲醇氧化成甲醛。 5.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如溶液不澄清、变色或封口漏损不得使用。 6.本品启封后立即使用,输液后的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 |
1下列情况慎用:①水肿性疾病,如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左心衰竭、脑水肿及特发性水肿等;②急性肾衰竭少尿期,慢性肾衰竭尿量减少而对利尿药反应不佳者;③高血压;④低钾血症;⑤老年人和小儿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2随访检查:①血清钠、钾、氯浓度;②血液酸碱平衡指标;③肾功能;④血压和心肺功能。3分娩时注射过多葡萄糖可刺激胎儿胰岛素分泌,发生产后婴儿低血糖。4下列情况慎用:①周期性麻痹、低钾血症患者;②应激状态或应用糖皮质激素时容易诱发高血糖;③水肿及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腹水者易致水潴留,应控制输液量;心功能不全者尤应控制滴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