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广谱驱虫药,除用于治疗钩虫,蛔虫,鞭虫,蛲虫,施毛虫等线虫病外,还可用于治疗囊虫和包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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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苯达唑化学名:[5-(丙硫基)-1H-苯并咪唑-2-基]氨基甲酸甲酯分子式:C11H16N2O·HCl分子量:228.72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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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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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0840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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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广谱驱虫药,除用于治疗钩虫,蛔虫,鞭虫,蛲虫,施毛虫等线虫病外,还可用于治疗囊虫和包虫病。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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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常用量蛔虫及蛲虫病,一次400mg顿服;钩虫病,鞭虫病,一次400mg,一日2次,连服3日;旋毛虫病,一次400mg,一日2次,连服7日;囊虫病,按体重每日20mg/kg,分3次口服,10日为1个疗程,一般需1~3个疗程。疗程间隔视病情而定,多为3个月;包虫病,按体重每日20mg/kg,分2次口服,疗程1个月,一般需5个疗程以上,疗程间隔为7~10日。2小儿用量:12岁以下小儿用量减半。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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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蛋白尿、化脓性皮炎以及各种急性疾病患者。2严重肝、肾、心脏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3眼囊虫病手术摘除虫体前。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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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两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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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广谱驱虫药,除用于治疗钩虫,蛔虫,鞭虫,蛲虫,施毛虫等线虫病外,还可用于治疗囊虫和包虫病。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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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系苯并咪唑类衍生物,其在体内迅速代谢为亚砜、砜醇和2-胺砜醇。2对肠道线虫选择性及不可逆性地抑制寄生虫肠壁细胞胞浆微管系统的聚合,阻断其对多种营养和葡萄糖的摄取吸收,导致虫体内源性糖原耗竭,并抑制延胡索酸还原酶系统,阻止三磷酸腺苷的产生,致使虫体无法生存和繁殖。3与甲苯咪唑相似,本品还可引起虫体肠细胞胞浆微管变性,并与其微管蛋白结合,造成细胞内运输堵塞,致使高尔基体内分泌颗粒积聚,胞浆逐渐溶解,吸收细胞完全变性,引起虫体死亡。4本品有完全杀死钩虫卵和鞭虫卵及部分杀死蛔虫卵的作用。5除可杀死驱除寄生于动物体内的各种线虫外,对绦虫及囊尾蚴亦有明显的杀死及驱除作用。6毒理试验表明,本品毒性小,安全。小鼠口服LD50大于800mg/kg,犬口服最大耐受量在400mg/kg以上。本药对雄小白鼠的生殖功能无影响,对雌小白鼠也无致畸胎作用,在雌大白鼠和雌兔,应用较大剂量(30mg/kg/日)时,可发生胎儿吸收和骨骼畸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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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蛲虫病易自身重复感染,故在治疗2周后应重复治疗一次。2.蛋白尿、化脓性或弥漫性皮炎、各种急性传染病以及癫痫患者不宜使用本品。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