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改善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和抗维生素D佝偻病、骨软化症患者因维生素D代谢异常的症状,如:低钙血症、抽搐、骨痛及骨损害。 2.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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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取分离出的生物碱-草乌甲素 化学名称:(1α,6α,14α,16β)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6,16-三**-4-甲氧**-8-乙酰氧基-14-(4’-对**苯甲酯)-乌头碱。 分子式:C35H49O10N 分子量:64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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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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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861 |
国药准字H20031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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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改善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和抗维生素D佝偻病、骨软化症患者因维生素D代谢异常的症状,如:低钙血症、抽搐、骨痛及骨损害。 2.骨质疏松症。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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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慢性肾功能不全和骨质疏松症:每次0.5g(2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儿童,应遵医嘱。 |
口服。一次1粒(0.4mg),一日2次,饭后用温开水送服。30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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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
个别出现纳差、腹胀、舌麻、胃痛、心悸、胃烧灼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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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应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不宜用,安全性尚未确定,妊娠动物摄入过量维生素D可致胎仔畸形。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一般身体的生理机能低下,故应注意调整用药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儿童禁用。 老年用药:可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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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改善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和抗维生素D佝偻病、骨软化症患者因维生素D代谢异常的症状,如:低钙血症、抽搐、骨痛及骨损害。 2.骨质疏松症。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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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增加小肠和肾小管对钙的重吸收,抑制甲状旁腺增生,减少甲状旁腺激素合成与释放,抑制骨吸收。2增加转化生长因子-b(TGF-b)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IGF-I)合成,促进胶原和骨基质蛋白合成。3调节肌肉钙代谢,促进肌细胞分化,增强肌力,增加神经肌肉协调性,减少跌倒倾向 |
1.药理作用 草乌甲素为是从云南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取的二萜比酯生物碱,具有较强的镇痛作用,另外还具有抗炎作用。 2.毒理研究 草乌甲素的急性毒性较大,小鼠灌胃给药的半数致死量(LD50)为8.44mg/kg不着(有文献报道为2.9mg/kg);有关动物毒理文献提示,草乌中所含双酯生物碱类的毒性主要为刺激神经系统(特别是迷走神经和感觉神经),先兴奋后抑制,对心肌尚有直接作用(临床上主要表现为心律失常,心电图呈室上性和室性期外收缩、房室传导阻滞、S-T段改变等),可因呼吸或心肌麻痹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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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2.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4.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如出现不良反应,请停药并服用适量蜂蜜(50-100g),严重者送医院进行相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