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改善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和抗维生素D佝偻病、骨软化症患者因维生素D代谢异常的症状,如:低钙血症、抽搐、骨痛及骨损害。 2.骨质疏松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雷洛昔芬。 |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861 |
国药准字J2017108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改善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和抗维生素D佝偻病、骨软化症患者因维生素D代谢异常的症状,如:低钙血症、抽搐、骨痛及骨损害。 2.骨质疏松症。 |
雷洛昔芬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能显著地降低椎体骨折发生率,但髋部骨折发生率的降低未被证实。当决定给绝经后妇女选择使用雷洛昔芬或其他治疗(包括雌激素)时,需考虑绝经期症状,对子宫和乳腺组织的作用及对心血管的危险性和有利影响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慢性肾功能不全和骨质疏松症:每次0.5g(2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儿童,应遵医嘱。 |
推荐的用法是每日口服1片(以盐酸雷洛昔芬计60mg),可以在一天中的任何时候服用且不受进餐的限制。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由于疾病的自然过程,雷洛昔芬需要长期使用。通常建议饮食钙摄入量不足的妇女服用钙剂和维生素D。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
不良反应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应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不宜用,安全性尚未确定,妊娠动物摄入过量维生素D可致胎仔畸形。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一般身体的生理机能低下,故应注意调整用药量。 |
|
|
成分 |
1.改善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和抗维生素D佝偻病、骨软化症患者因维生素D代谢异常的症状,如:低钙血症、抽搐、骨痛及骨损害。 2.骨质疏松症。 |
雷洛昔芬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能显著地降低椎体骨折发生率,但髋部骨折发生率的降低未被证实。当决定给绝经后妇女选择使用雷洛昔芬或其他治疗(包括雌激素)时,需考虑绝经期症状,对子宫和乳腺组织的作用及对心血管的危险性和有利影响 |
|
药理作用 |
1增加小肠和肾小管对钙的重吸收,抑制甲状旁腺增生,减少甲状旁腺激素合成与释放,抑制骨吸收。2增加转化生长因子-b(TGF-b)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IGF-I)合成,促进胶原和骨基质蛋白合成。3调节肌肉钙代谢,促进肌细胞分化,增强肌力,增加神经肌肉协调性,减少跌倒倾向 |
||
注意事项 |
1.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2.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4.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有血栓栓塞性疾病史者慎用;3.定期检查肝功能;4.避免与含钙剂的药物同时服用;5.出现视力模糊、皮肤黄染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