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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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吗氯贝胺,其化学名为:4-氯-N-[2-(4-吗啉基乙基)]-苯甲酰胺。分子式:C13H17ClN2O2分子量:268.74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普噻吨,其化学名称为:(Z)N,N-二甲基-3-(2-氯9H-亚噻吨基)-1-丙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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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海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弘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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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388 |
国药准字H32024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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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抑郁症。 |
用于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适用于伴有精神运动性激越、焦虑、抑郁症状的精神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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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常用治疗量0.3g/日(2片)~0.45g/日(3片),分2~3次饭后服用;如果有必要,可以第二周加至最大剂量0.6/日(4片)。老年用量酌减。 |
口服 从小剂量开始,首次剂量25~50mg,一日2~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一日400~600mg。维持量为一日100~200mg。6岁以上儿童开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3次,渐增至一日150~300mg,维持量为一日50~1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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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躁狂症患者、嗜铬细胞瘤、甲状腺亢进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尿潴留、昏迷及对本品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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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酌情减少用量。 |
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下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起始剂量应减半,加量要缓慢,随后的剂量增加也应减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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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抑郁症。 |
用于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适用于伴有精神运动性激越、焦虑、抑郁症状的精神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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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类抗抑郁药,其作用是通过可逆性抑制脑内A型单胺氧化酶,从而提高脑内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和5-羟色胺的水平,起到抗抑郁作用,具有作用快,停药后单胺氧化酶活性恢复快的特点。 |
本品为硫杂蒽类抗精神病药,可通过阻断脑内神经突触后多巴胺受体而改善精神障碍,也可抑制脑干网状结构上行激活系统,引起镇静作用,还可抑制延脑化学感受区而发挥止吐作用。本品抗肾上腺素作用及抗胆碱作用较弱,并有抗抑郁及抗焦虑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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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 2.本品禁止与其它抗抑郁药物同时使用,以避免引起高5-羟色胺综合症的危险。 3.使用中枢性镇痛药(度冷丁、可待因、美沙芬)、麻黄碱、伪麻黄碱或苯丙醇胺患者禁用本品。 4.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5.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6.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心、肝、肾功能。 7.由其它抗抑郁药换用本品,建议停药2周后再开始使用本品;氟西汀应停药5周再开始使用本品。 |
1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患者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5癫痫患者慎用。 6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