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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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吗氯贝胺,其化学名为:4-氯-N-[2-(4-吗啉基乙基)]-苯甲酰胺。分子式:C13H17ClN2O2分子量:268.74 |
盐酸丙米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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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海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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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388 |
国药准字H31021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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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抑郁症。 |
用于各种抑郁症。因具有振奋作用,适用于迟钝型抑郁,但不宜用于激越型抑郁或焦虑性抑郁。亦可用于小儿遗尿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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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常用治疗量0.3g/日(2片)~0.45g/日(3片),分2~3次饭后服用;如果有必要,可以第二周加至最大剂量0.6/日(4片)。老年用量酌减。 |
1 成人常用量:口服,开始一次25~50mg,每日2~4次,以后渐增至每日总量100~300mg。老年病人每日总量30~40mg,分次服用。须根据耐受情况而调整用量。 2 小儿常用量:口服,治疗6岁以上儿童的遗尿症,每日1次,睡前1小时服25mg。如在一周内未获满意效果,12岁以下每日可增至50mg,12岁以上每日可增至75mg。每日量超过75mg并不能提高治疗遗尿症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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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躁狂症患者、嗜铬细胞瘤、甲状腺亢进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严重心脏病、青光眼、排尿困难、支气管哮喘、癫痫、甲状腺功能亢进、谵妄、粒细胞减少、肝功能损害者禁用。对三环类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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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酌情减少用量。 |
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在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从小剂量开始,视病情酌减用量,尤须注意防止体位性低血压,以免摔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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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抑郁症。 |
用于各种抑郁症。因具有振奋作用,适用于迟钝型抑郁,但不宜用于激越型抑郁或焦虑性抑郁。亦可用于小儿遗尿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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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类抗抑郁药,其作用是通过可逆性抑制脑内A型单胺氧化酶,从而提高脑内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和5-羟色胺的水平,起到抗抑郁作用,具有作用快,停药后单胺氧化酶活性恢复快的特点。 |
本品为三环类抗抑郁药,主要作用在于阻断中枢神经系统对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这二种神经递质的再摄取,从而使突触间隙中这二种神经递质浓度增高,发挥抗抑郁作用。本品还有抗胆碱,抗1肾上腺素受体及抗H1组胺受体作用,但对多巴胺受体影响甚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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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 2.本品禁止与其它抗抑郁药物同时使用,以避免引起高5-羟色胺综合症的危险。 3.使用中枢性镇痛药(度冷丁、可待因、美沙芬)、麻黄碱、伪麻黄碱或苯丙醇胺患者禁用本品。 4.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5.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6.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心、肝、肾功能。 7.由其它抗抑郁药换用本品,建议停药2周后再开始使用本品;氟西汀应停药5周再开始使用本品。 |
常见口干、心动过速、视力模糊、眩晕,有时出现便秘、失眠、胃肠道反应、荨麻疹、心肌损害、直立性低血压,偶见白细胞减少。服药期间忌用升压药。高血压、动脉硬化、青光眼患者慎用。癫痫病人及孕妇忌用。用量较大及长期用药者宜作白细胞计数及肝功能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