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抑郁症缓解期,用于巩固期治疗和维持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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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西汀,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3-(对-三氟甲基苯氧基)-3-苯基丙胺盐酸盐。 |
本品是用猪脑蛋白经酶水解所制造的多肽制剂。应用于注射或滴注的溶液中不含蛋白、脂肪及其它抗原性物质,每毫升本品中含有215.2毫克猪脑蛋白水解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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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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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062 |
国药准字H20057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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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抑郁症缓解期,用于巩固期治疗和维持期治疗。 |
用于颅脑外伤、脑血管病后遗症伴有记忆减退及注意力集中障碍的症状改善。对脑功能不全有辅助改善作用,也用于蛋白质缺乏、神经衰弱病人以及对一般蛋白质消化吸收障碍的病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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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仅用于成人口服。急性期建议使用氟西汀普通片,待抑郁症状缓解4周以上后,使用本品。成人推荐剂量为每周口服一次氟西汀肠溶片一片(不可咀嚼)。推荐每周固定某一天早晨饭后服用。由于氟西汀从体内清除较慢,由服用每日一次20mg氟西汀普通片转为服用本品时,需间隔7天(从停用普通片时计算)。WHO达成的共识认为,抗抑郁药物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对于肝肾功能受损患者、老年患者、或合用了其它可能产生相互作用药物的患者,需考虑减少剂量。如果患者显示任何其他的不良反应,应咨询有经 |
1.静脉滴注。一般使用10ml-30ml,稀释于250ml生理盐水中缓慢滴注,一日1次。约60-120分钟滴完,可连续使用10-14天为一疗程。2.每一疗程最好连续注射,参考病人年龄、病情以决定疗程长短及剂量。3.皮下注射不超过2ml,肌内注射不超过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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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氟西汀或本品辅料成份过敏患者禁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有报告在接受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治疗的患者同时合并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以及近期终止SSRI治疗转而开始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间出现严重的、有时甚至是致命的反应。应在停用MAOI治疗2周后,方可开始氟西汀治疗。有些病例可表现出类似5-羟色胺综合症(类似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并可能被作出如此诊断)的特点。赛庚啶或丹曲林可能会对此类病人的治疗有益。合用MAOI的患者出现的反应包括:高热、僵硬、肌阵挛、自主神 |
1.癫痫病患者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良者禁用。3.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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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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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抑郁症缓解期,用于巩固期治疗和维持期治疗。 |
用于颅脑外伤、脑血管病后遗症伴有记忆减退及注意力集中障碍的症状改善。对脑功能不全有辅助改善作用,也用于蛋白质缺乏、神经衰弱病人以及对一般蛋白质消化吸收障碍的病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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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氟西汀具有抗抑郁作用,推测与其抑制中枢神经元5-HT再摄取有关。动物试验结果显示,氟西汀抑制5-HT再摄取的作用强于去甲肾上腺素。在临床相关剂量下,氟西汀可抑制人血小板对5-HT的再摄取。经典的三环类抗抑郁药物的抗胆碱能、镇静、及对心血管系统的作用与其对毒蕈碱能、组胺能及α1-肾上腺素能受体的拮抗作用有关。体外受体结合试验显示,氟西汀与脑组织上的上述受体及其他膜受体的结合力明显弱于三环类抗抑郁药。 |
本品为一种大脑所特有的肽能神经营养药物。能以多种方式作用于中枢神经,调节和改善神经元的代谢,促进突触的形成,诱导神经元的分化,并进一步保护神经细胞免受各种缺血和神经毒素的损害。本品可通过血脑屏障,促进脑内蛋白质的合成,影响呼吸链,具有抗缺氧的保护能力,改善脑内能量代谢。激活腺苷酸环化酶和催化其它激素系统。提供神经递质、肽类激素及辅酶前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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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警告皮疹和过敏反应:皮疹、过敏反应和进一步的全身反应,有时非常严重(包括皮肤、肾脏、肝脏和肺)。如果出现皮疹或其它可能的过敏现象而不能确定病因时,应停用氟西汀。注意抽搐发作:抗抑郁药可能增加抽搐发作的风险。因此,同其它抗抑郁药一样,氟西汀须慎用于既往有抽搐发作史的患者。患者发生抽搐发作或抽搐发作频率增加,应立即停药。氟西汀应避免用于不稳定性抽搐发作/癫痫患者,如用于癫痫稳定患者,应加强监查。躁狂症:抗抑郁药应慎用于既往有躁狂/轻躁狂病史的患者。同所有抗抑郁药一样,一 |
在如下情况下应尤其注意:1.过敏体质。2.癫痫状态和癫痫大发作样惊厥,此时用药可能增加发作频率。3.尽管尚无本品引起肾功能损害的证据,对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应使用本品。4.虽然临床研究没有显示出预想的反应变慢现象,但是,不能够排除对于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损伤,因此,建议避免类似活动。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