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糖尿病,特别是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1.重型、消瘦、营养不良者;2.轻、中型经饮食和口服降血糖药治疗无效者;3.合并严重代谢紊乱(如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或乳酸酸中毒)、重度感染、消耗性疾病(如肺结核、肝硬变)和进行性视网膜、肾、神经等病变以及急性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者;4.合并妊娠、分娩及大手术者。也可用于纠正细胞内缺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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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本品为含有鱼精蛋白与氯化锌的胰岛素(猪或牛)的灭菌混悬液。 |
阿卡波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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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绿叶宝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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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4565 |
国药准字H20020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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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糖尿病,特别是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1.重型、消瘦、营养不良者;2.轻、中型经饮食和口服降血糖药治疗无效者;3.合并严重代谢紊乱(如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或乳酸酸中毒)、重度感染、消耗性疾病(如肺结核、肝硬变)和进行性视网膜、肾、神经等病变以及急性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者;4.合并妊娠、分娩及大手术者。也可用于纠正细胞内缺钾。 |
可用于胰岛素依赖型或非胰岛素依赖型的糖尿病,亦可与其他口服降血糖药或胰岛素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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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于早餐前30~60分钟皮下注射,起始治疗每天一次,每次4~8单位,按血糖、尿糖变化调整维持剂量。有时需于晚餐前再注射一次,剂量根据病情而定,一般每日总量10~20单位。使用前须滚动药瓶,使胰岛素混匀,但不要用力摇动以免产生气泡。与正规胰岛素合用:开始时正规胰岛素与本品混合用的剂量比例为2~3:1,剂量根据病情而调整。本品与正规胰岛素混合将有部分正规胰岛素转为长效胰岛素,使用时应先抽取正规胰岛素,后抽取本品。剂量调整:胰岛素用量应随患者的运动量或饮食状态的改变而调整。 |
口服剂量需个体化,一般50~200mg/次,3次/日,饭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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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低血糖症、胰岛细胞瘤。 |
对阿卡波糖过敏者、18岁以下患者、怀孕及哺乳期妇女、有明显消化或吸收障碍的慢性功能紊乱者、因肠胀气而可能恶化的情况(如Roemheid综合征、严重的疝气、肠梗阻和肠溃疡)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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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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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鉴于尚无本品对儿童和青春期少年的疗效和耐受性的足够资料,本品不应使用于18岁以下的患者。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因为无法得到有关本药在妊娠妇女中使用的资料,妊娠期妇女禁用。 2.哺乳期大鼠服用放射性标记的阿卡波糖后,在其乳汁中发现了少量的放射活性物质,在人类尚无类似的发现。即使如此,由于尚不能排除乳汁中阿卡波糖对婴儿的影响,故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没有特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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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糖尿病,特别是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1.重型、消瘦、营养不良者;2.轻、中型经饮食和口服降血糖药治疗无效者;3.合并严重代谢紊乱(如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或乳酸酸中毒)、重度感染、消耗性疾病(如肺结核、肝硬变)和进行性视网膜、肾、神经等病变以及急性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者;4.合并妊娠、分娩及大手术者。也可用于纠正细胞内缺钾。 |
可用于胰岛素依赖型或非胰岛素依赖型的糖尿病,亦可与其他口服降血糖药或胰岛素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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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种长效动物胰岛素制剂。皮下注射后,在注射部位逐渐释放出游离胰岛素而被吸收。本品药理作用与胰岛素相同,主要药效作用为降血糖。胰岛素对糖、蛋白质、脂肪的代谢和贮存起多方面的作用: 1促进肌肉、脂肪组织等对葡萄糖的主动转运,促进葡萄糖分解代谢、生成能量,或是以糖原或甘油二酯的形式贮存起来; 2促进肝摄取葡萄糖并转变为糖原; 3抑制肝糖原分解及糖原异生,抑制肝葡萄糖的输出;④促进许多组织对糖、蛋白质、脂肪的摄取,同时促进蛋白质的合成以及抑制脂肪细胞中游离脂肪酸的释放,抑制酮体生成,而调节物质代谢。对于胰岛素分泌有缺陷或不足的糖尿病患者,注射外源性胰岛素可在一定程度上纠正各种代谢紊乱,主要是降低血糖,并可延缓或防止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的发生。 |
为一新型口服降血糖药,在肠道内竞争性抑制葡萄糖苷酶,可降低多糖及蔗糖分解生成葡萄糖,减少并延缓吸收,因此具有降低饭后高血糖和血浆胰岛素浓度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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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作用缓慢,不能用于抢救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糖高渗性昏迷患者; 2.不能用于静脉注射; 3.中等量至大量的酒精可增强胰岛素引起的低血糖的作用,可引起严重、持续的低血糖,在空腹或肝糖原贮备较少的情况下更易发生。在给药期间患者应忌酒; 4.吸烟:吸烟可通过释放儿茶酚胺而拮抗胰岛素的降血糖作用,因此正在使用胰岛素的吸烟的糖尿病患者突然戒烟时须适当减少胰岛素的用量。 5.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尿糖、尿常规、血糖、血红蛋白target=_blank;糖化血红蛋白、肾功能、视力、眼底视网膜血管、血压及心电图等 |
1.在使用高剂量时,个别病例可能会发生无症状的肝酶系升高,故在治疗开始的6~12月应考虑监测肝酶系的变化。 2.本品与磺脲类药物或二甲双胍或胰岛素合用时,血糖浓度降到低血糖范围,则应适当减少磺脲类药物、二甲双胍或胰岛素的剂量;如果发生急性低血糖,应考虑到本品抑制蔗糖的分解,为此蔗糖不适于迅速缓解低血糖症状,而应该使用葡萄糖。 3.应避免与抗酸药、消胆胺、肠道吸附剂和消化酶制品同时服用,因为它们有可能降低本品的作用。 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