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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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ml含甘草酸单铵(C42H65NO16·2H2O)2mg、含L-盐酸半胱氨酸(C3H7NO2S·HCl·H2O)应为1.5mg、含甘氨酸(C2H5NO2)应为20mg。 |
化学名称: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分子式:C13H13N3O4 分子量:27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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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徐州莱恩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太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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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520 |
国药准字H20020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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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
本品可用于: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3.贾第虫病;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5.预防有厌氧菌引起的妇科、外科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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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20~80ml,加入5%葡萄糖或0.9%氯化钠250~500ml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次。静脉注射。一次20~80ml,加入等量5%葡萄糖注射液,缓慢静脉推注。一日1次。 |
饭前1小时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的用量如下: 1.敏感厌氧菌感染的治疗:每日3次,每次0.64克,连服7天。 2.作为预防用药:在术前24小时开始服用,剂量为每次0.64克,连服7天。 3.阿米巴病: a.肠阿米巴病:每日3次,每次1.28克,连服5天。 b.慢性阿米巴肝炎:每日3次,每次0.64克,连服5-10天。 c.阿米巴肝脓肿及其它形式的肠外阿米巴病:每日3次,每次0.64克,连服5天。 4.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每日3次,每次0.32克,连服7天;或者,单次剂量3.2克顿服。 5.贾第虫病:每日1次,每次3.2克,连服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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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低钾血症、高钠血症患者禁用。3高血压、心衰患者禁用。4肾功能衰竭患者禁用。5醛固酮症患者及肿瘤患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有活动中枢神经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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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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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注意观察肝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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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慢性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
本品可用于: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3.贾第虫病;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5.预防有厌氧菌引起的妇科、外科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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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甘草酸单胺对肝脏在类固醇代谢酶有较强的亲和力,从而阻碍皮质醇与醛固酮的灭活,使用后显示明显的皮质激素样效应,如抗炎作用、抗过敏作用及保护膜结构等作用;无明显皮质激素样不良反应。本品可促进单色素代谢,减少ALT、AST释放;诱生γ-IFN及白细胞介素Ⅱ,提高NK细胞活性和OKT4/OKT8比值和激活网状内皮系统;抑制肥大细胞释放组织胺;抑制细胞膜磷脂酶A2(PL-A2)和前列腺素E2(PGE2)的形成和肉芽肿性反应;抑制自由基和过氧化脂的产生和形成,降低脯氨羟化酶的活性;调节钙离子通道,保护溶酶体膜及线粒体 |
本品对以下专性厌氧菌有抗菌作用。 革兰氏阴性厌氧杆菌:类杆菌属的脆弱类杆菌、普通类杆菌、吉氏类杆菌、卵圆类杆菌、多形类杆菌等和梭状杆菌属。 革兰氏阳性厌氧杆菌:真杆菌属、梭状芽胞杆菌属。 革兰氏阳性厌氧球菌:消化球菌属和消化链球菌属。 本品对原虫,如阴道毛滴虫具有很强的活力;对阿米巴和兰伯氏第虫均有活力。 药物作用模式为切断DNA链和抑制DNA合成,从而干扰和中断厌氧微生物生长和繁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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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防止出现过敏性休克,要充分询问用药史,并做好紧急处置的准备。2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3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测血压、血清钾、钠浓度、如出现高血压、水钠潴留、低血钾等情况应停药或者适当减量。 |
1.患者在用药期间应戒酒。 2.服用本品后,尿液可能呈暗色。 3.苯酰甲硝唑水解后,甲硝唑的吸收是较慢的,比服用甲硝唑后达到的峰值低,因此,对于急性病例的开始治疗,应慎用苯酰甲硝唑。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降低剂量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