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2.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及重金属的解毒。3.可降低放化疗的毒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和二次肿瘤的发生。4.对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有显著的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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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硫普罗宁。 |
糖蛋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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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瑞格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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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002 |
国药准字H19990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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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2.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及重金属的解毒。3.可降低放化疗的毒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和二次肿瘤的发生。4.对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有显著的治疗作用。 |
用于:1.急性胰腺炎;2.慢性复发性胰腺炎;3.急性循环衰竭的抢救辅助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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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0.2g,一日一次,连续4周。加至5%~l0%的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250~500ml中,按常规静脉滴注。 |
1 急性胰腺炎、慢性复发性胰腺炎,初期每次l00,000单位溶于50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生理盐水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每次静滴1~2小时,每日1~3次,以后随症状消退而减量; 2 急性循环衰竭,每次100,000单位溶于50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生理盐水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每次静滴1~2小时,每日1~3次,或每次100,000单位溶于2ml0.9%生理盐水注射液中,每日缓慢静脉推注1~3次。并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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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硫普罗宁产生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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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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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2.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及重金属的解毒。3.可降低放化疗的毒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和二次肿瘤的发生。4.对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有显著的治疗作用。 |
用于:1.急性胰腺炎;2.慢性复发性胰腺炎;3.急性循环衰竭的抢救辅助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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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硫代乙酰胺、四氯化碳所造成动物急性肝损伤模型中血清AST、ALT升高有降低作用,对慢性肝损伤模型引起的甘油三酯的蓄积有抑制作用;可以促进肝糖元合成,抑制胆固醇增高,有利于血清白蛋白/球蛋白比值回升。 |
本品系从人尿提取精制的糖蛋白,属蛋白酶抑制剂。具有抑制胰蛋白酶等各种胰酶活性的作用,常用于胰腺炎的治疗。此外,本品尚有稳定溶酶体膜、抑制溶酶体酶的释放和抑制心肌抑制因子产生等作用,故而可用于急性循环衰竭的抢救治疗当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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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使用本品期间应注意全面观察患者状况,定期检查肝功能,如发现异常应停用本品,或相应处理。 |
1.有药物过敏史、对食品过敏者或过敏体质患者慎用。 2.本品用于急性循环衰竭时,应注意不能代替一般的休克疗法(输液法、吸氧、外科处理、抗菌素等),休克症状改善后即终止给药。 3.使用时须注意,本品溶解后应迅速使用。 4.妊娠中给药的安全性未得到证明,动物实验(鼠)显示药物在乳汁中有分布。所以,对孕妇和可能妊娠妇女应根据病情判需要慎用。哺乳妇女如必须使用应避免哺乳。 5.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6.高龄患者应适当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