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动脉粥样硬化的辅助治疗和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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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亚油酸0.35g、维生素B62mg、维生素C25mg、维生素E1.67mg、肌醇10mg、大豆磷脂24mg、甲基橙皮苷1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吲达帕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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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永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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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035 |
国药准字H50021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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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动脉粥样硬化的辅助治疗和预防。 |
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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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5mg(1片),每日一次,最好早晨服用。口服剂量每天不应超过2.5mg(增加剂量不会提高疗效,而会增加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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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大多数临床不良反应或实验室检查异常都是剂量相关的(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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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维生素C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妊娠妇女每日大量摄入本品可能对胎儿有害,但未经动物实验证实。孕妇服用大剂量时,可能产生婴儿坏血病。孕妇接受大量维生素B6,可致新生儿产生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乳母摄入正常需要量对婴儿无不良影响。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作为一般原则,孕妇应避免服用利尿药。并且不得采用此类药物来治疗妊娠期出现的生理性水肿。利尿药能引起胎盘缺血,具有损害胎儿生长的风险。哺乳期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本品(吲达帕胺在人乳中排泄)。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与电解质改变较敏感。且常有肾功能变化,应用本品须加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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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动脉粥样硬化的辅助治疗和预防。 |
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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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亚油酸多烯为不饱和脂肪酸,能与胆固醇结合成酯,并可能促使其降解为胆酸而排泄,具有降低血胆固醇的作用亦降低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和极低密度脂蛋白的含量,使高密度脂蛋白含量增加。改变胆固醇的体内分布,减少血管壁中脂质的沉积;并能改变脂蛋白的组成和结构,增加细胞膜及脂蛋白的流动性,改善或保护血管壁的功能。肌醇有降血脂作用,可与脂肪酸、磷酸等结合形成肌醇磷脂,而且有类似胆碱的作用,能促进肝及其他组织中的脂肪代谢,防止脂肪在肝中积存。维生素B6在红细胞内转化为磷酸吡哆醛,作为辅酶对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类的各种代谢功能起作用。维生素B6还参与色胺酸转化成烟酸或5-羟色胺。维生素E确切功能尚不明,属于抗氧化剂。维生素C为抗体及胶原形成,组织修补(包括某些氧化还原作用),苯丙氨酸,酪氨酸,叶酸的代谢,铁、碳水化合物的利用,脂肪,蛋白质的合成,维持免疫功能,羟化5-羟色胺,保持血管的完整,促进非血红素铁吸收等所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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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维生素C将影响以下诊断试验结果, (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 (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 (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 (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 (5)血清胆红浓度上升; (6)尿pH下降; 2.下列情况应慎用维生素C: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 (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可引起溶血性贫血); (8)血色病; (9)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10)镰形红细胞贫血; 3.维生素C大量长期服用后,宜逐渐减量停药,避免突然停药后产生停药后坏血病; 4.维生素B6对诊断的干扰:尿胆愿试验呈假阳性。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低钾血症患者慎用;4. 定期检查血钾水平;5. 避免与钾盐类药物同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