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高血压;2.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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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 |
丹参、三七、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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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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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235 |
国药准字Z41021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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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高血压;2.心力衰竭。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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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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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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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曾有报告本品在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能通过胎盘。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3.孕妇吸收ACEⅠ可影响胎儿发育,甚至引起胎儿死亡,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对降压作用较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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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高血压;2.心力衰竭。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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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竞争性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使血管紧张素Ⅰ不能转化为血管紧张素Ⅱ,从而降低外周血管阻力,并通过抑制醛固酮分泌,减少水钠潴留。本品还可通过干扰缓激肽的降解扩张外周血管。对心力衰竭患者,本品也可降低肺毛细血管楔压及肺血管阻力,增加心输出量及运动耐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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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2)骨髓抑制。(3)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4)血钾过高。(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用本品,可以恢复。8、用本品时出现血管神经水肿,应停用本品,迅速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9、本品可引起尿丙酮检查假阳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能通过胎盘,可危害胎儿,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 【儿童用药】曾有报告本品在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较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
1.孕妇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