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高血压的治疗,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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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1-[4-[[2-(1-甲基乙氧基)-乙氧基]-甲基]-苯氧基]-3-[(1-甲基乙基)胺基]-2-丙醇富马酸盐。 分子式:(C18H31NO4)2·C4H4O4 分子量:492.52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磺酸氨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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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南通久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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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049 |
国药准字H20080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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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高血压的治疗,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合用。 |
(1)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合用。(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它抗心绞痛药物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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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应用本品必须根据个体化原则。通常初始剂量每次5mg,每日一次,口服。有些患者可能合适的初始剂量为2.5mg(如支气管痉挛病)。如果5mg的抗高血压疗效不够,剂量可增至10mg-20mg。患者有肝脏损害(肝炎或肝硬化)或肾功能不全(肌苷清除率小于40ml/min)时,初始剂量每日2.5mg,在剂量递增时要谨慎。 |
1.治疗高血压: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虚弱或老年患者、伴有肝功能不全患者初始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此剂量也可为原使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需加用本品治疗的剂量。剂量调整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进行。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14天后开始进行。如临床需要,在对患者进行严密观测后,可更快地开始剂量调整。2.治疗心绞痛:初始剂量为5-10mg,每日一次,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治疗,大多数人的有效剂量为10mg/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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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过敏。 2心源性休克。 3低血压。 4明显的心功能不全。 5病态窦房结综合症和明确的窦性心动过缓。 6二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7支气管哮喘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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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无儿科患者应用比索洛尔的经验,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不需要调整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用药缺乏相应的研究资料,但根据动物试验结果,本品只在非常必要时方可用于孕妇。尚不知本品能否通过乳汁分泌,服药的哺乳期妇女应中止哺乳。儿童用药:尚无本品用于儿童患者的资料。老年用药:本品血药浓度的达峰时间在老年和年轻患者中是相似的,老年患者曲线下面积(AUC)增加和消除半衰期的延长使消除率有下降趋势。有报导在接受相似剂量的氨氯地平时,老年患者具有与年轻患者相同的良好耐受性。因此,老年患者可用正常剂量。但开始宜用较小剂量,再渐增量为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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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高血压的治疗,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合用。 |
(1)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合用。(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它抗心绞痛药物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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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本品为选择性β1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临床上用于降低血压。在治疗剂量范围内,本品无明显的膜稳定作用或内在拟交感作用。高剂量时(320mg)可抑制β2肾上腺素能受体(β2受体主要位于支气管和血管平滑肌)。对β1受体的选择性是阿替洛尔的4倍。 2毒理小鼠服用本品250mg/kg/日20~24月,大鼠服用本品125mg/kg/日26月,未观察到潜在的致癌事件。按体重计算,这两个剂量分别是人体最大推荐剂量20mg(或0.4mg/kg/日对50kg的个体)的625倍和312倍;按体表面积计算,分别是人体最大推荐剂量的59倍和64倍。微生物致突变试验,中华仓鼠V76细胞、小鼠和大鼠的突变试验研究中,均未发现潜在的致突变事件。大鼠生殖研究表明,本品剂量达150mg/kg/日时,或分别达人体最大推荐剂量的375倍(体重换算)和77倍(体表面积换算)时,均未显示损害生育功能。哺乳期大鼠的乳汁中可以监测到本品(在小于2%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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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或肝功能损害时,要注意调整本品使用剂量。 2β阻滞剂可能抑制心肌收缩而加重心功能不全。重度心功能不全患者应该避免使用β阻滞剂。但是心功能不全代偿者,应用β阻滞剂可能有必要,但应用时须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至临床需要之剂量。 3无心功能不全病史的患者,应警惕连续使用β阻滞剂可能诱发心功能不全。 4一旦出现心功能不全和/或加重心功能不全的体征和症状,应考虑停用本品。继续使用β阻滞剂者,须在使用其他治疗心功能不全的药物同时应用。 5突然停用β阻滞剂,可能引发心绞痛恶化和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律失常。因此,没有医生的建议停止或中断本品治疗时须谨慎。建议患者在密切观察下,大约一周内逐渐减量停药。 6嗜铬细胞瘤单用本品致血压骤升,必须同时给以α阻滞剂。 7β阻滞剂能引发或加重周围血管病患者的症状,要格外谨慎给药。 8支气管痉挛病的患者一般不能应用β阻滞剂治疗。由于本品为选择性β1阻滞剂,谨慎应用于其他抗高血压治疗无反应或不能耐受的支气管痉挛患者时,最低初始剂量为2.5mg。同时备用β2激动剂(支气管扩张剂)。 9本品在围手术期连续使用,合用有心肌抑制功能的麻醉药如乙醚、环丙烷、三氯乙烯等时要特别小心。 10β阻滞剂可能掩盖某些低血糖症状,如心动过速。本品是β1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很少发生非选择性β阻滞剂潜在的胰岛素诱导的低血糖,和延迟血糖水平恢复的作用。但是若患者是自发性低血糖或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治疗的糖尿病患者,应警惕可能发生上述情况,用药时需谨慎。 11β阻滞剂可能掩盖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状,如心动过速。β阻滞剂突然停用可能使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状恶化或导致甲状腺危象。 12有严重过敏史史的患者,使用β阻滞剂可引发过敏反应,并对治疗过敏的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可能没有反应。 |
1.警告: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伴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钙拮抗剂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出现心绞痛频率增加、时间延长和/或程度加重,或发生急性心肌梗塞,其作用机制目前尚不清楚。 2.因本品的扩血管作用是逐渐产生的,服用本品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罕有报道。然而对于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当与其它外周血管扩张剂合用时,应引起注意。 3.心衰患者的使用:充血性心衰患者使用钙拮抗剂应谨慎。在对非缺血引起心衰的病人(NYHA Ⅲ-Ⅳ级)进行的长期、安慰剂对照研究(PRAISE-2)中,虽然心衰加重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相比无明显差异,但与氨氯地平有关的肺水肿报道有增加。 4.肝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与其它所有钙拮抗剂相同,本品的半衰期在肝功能受损时延长,但尚未确定本品在这类患者中的推荐剂量。因此,这类患者使用本品应谨慎。 5.肾功能衰竭病人的使用:氨氯地平的血药浓度改变与肾功能损害程度无相关性,因此,可以采用正常剂量。本品不能被透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