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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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尼群地平,其化学名称为:2,6-二甲基-4-(3-硝基苯基)-1,4-二氢-3,5-吡啶二甲酸甲乙酯,分子式:C18H20N2O6,分子量:360.37。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拉塞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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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长城制药厂 |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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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32 |
国药准字H20052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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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高血压。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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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开始一次10mg,每日一次,以后可随反应调整为每次10mg,每日2~3次。 |
充血性心衰:口服,起始剂量为每次10mg,每日一次,根据病情需要可将剂量增至每次20mg,每日一次。原发性高血压:通常的起始剂量为每次5mg,每日一次。若在服药4-6周内降压作用不理想,剂量可增至每次10mg,每日一次。若10mg/天仍未取得足够的降压作用,可考虑合用其他降压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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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和严重主动脉瓣狭窄者禁用。 |
托拉塞米的不良反应一般持续时间短,且与年龄、性别、种族或疗程无关。托拉塞米停药的最常见原因依次为头晕、头痛、恶心、虚弱、呕吐、高血糖、排尿过多、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极度口渴、血容量不足、阳萎、食道出血、消化道不良,因上述不良反应的停药率为0.1%-0.5%。在临床试验中,不能排除与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事件有房颤、胸痛、腹泻、洋地黄中毒、胃肠道出血、高血糖、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低血压、血容量不足、旁路血栓、皮疹、直肠出血、晕厥和室性心动过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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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在孕妇中应用的研究尚不充分,但已有的临床应用尚未发生问题。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应用血药浓度较高,但半衰期未延长,故宜适当减少剂量;正在服用β-受体阻滞剂者应慎重加用本品。合用宜从小剂量开始,以防诱发或加重体循环低血压,增加心绞痛、心力衰竭,甚至心肌梗死的发生。推荐老年患者初始剂量为每日10毫克。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怀孕期和哺乳的妇女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对儿童患者服用安全功效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在美国进行的临床试验中,24%的患者年龄在65岁以上,大约4%的患者的年龄在75岁以上,结果显示老年患者服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与年轻患者相比并未显示与年龄有关的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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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高血压。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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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钙拮抗剂,选择性作用于血管平滑肌,可降低总外周阻力,使血压下降。并能降低心肌耗氧量,对缺血性心肌有保护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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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孕妇中应用的研究尚不充分,已有的临床应用尚未发生问题,但应注意不良作用。 2.在老年人应用血药浓度较高,但半衰期未延长,故宜适当减少剂量。 3.在用本品时血碱性磷酸酶可能在少数病例增高。 4.下列情况慎用本品:①肝功能不全,此时本品血药浓度可增高;②肾功能不全,但此时对本品药动学影响小。 5.服用本品期间须定期测量血压、作心电图。 6.药物相互作用:①与其他降压药如β阻滞剂、血管紧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可加强降压作用。②与β阻滞剂合用可减轻本品降压后发生的心动过速。③本品与地高辛同用,地高辛血药浓度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 高血压患者应监测血压变化;4. 糖尿病患者应监测血糖;5. 避免与钾补充剂或保钾利尿剂合用;6. 定期检查电解质平衡。 |